1.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2.取水许可申请书。
3.营业执照。
4.项目备案材料。
5.与供水单位签订的供水协议。
1.收件。申请人到农委服务窗口,或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受理。即时受理。
审查标准:
(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办理结果: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
审查标准:
(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律的要求。
(2)需要核实的,应当核实相关材料。
(3)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
办理结果:
记录审查过程及结论。
4决定。
审查标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理结果:
(1)对于审查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并打印批文证照。
(2)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送达。及时送达。
审查标准:
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或者快递送达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