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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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计委水政〔1992〕7 号)第五条,需具备以下要求: 1.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 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 5.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6.对于重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编制更详尽的防洪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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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2.拟报请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等)。

3.水利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4.建设水利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5.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协议


1.收件。申请人到农委服务窗口,或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提出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受理。即时受理。

审查标准:

(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办理结果: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

审查标准:

(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律的要求。

(2)需要核实的,应当核实相关材料。

(3)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

办理结果:

记录审查过程及结论。

4决定。

审查标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理结果:

(1)对于审查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并打印批文证照。

(2)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送达。及时送达。

审查标准:

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或者快递送达许可决定。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