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均要提供完整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1.施工单位竣工报告;3.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3.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3.4.工程竣工验收意见;3.5.防雷验收结果(防雷验收意见、防雷检测报告及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复印件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住宅质量保证书(仅限住宅工程);8.住宅使用说明书(仅限住宅工程);9.人防工程验收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10.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市政工程项目隧道工程需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审核-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