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装〔2015〕18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做好我省中小学生着装工作,保障中小学生着装的安全和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转发的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和教育部教育装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全国中小学学生装(校服)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现就我省中小学生统一着装(校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生装的质量、功能和式样不但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关系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学校文化建设。学生统一穿着服装,有利于学校常规管理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有利于遏制学生穿着上的攀比之风;能够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朴素节俭、文明向上的品行,树立我省中小学生的良好形象,对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切实采取措施,推动我省学生统一着装工作健康规范开展。
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省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办法制定、规范指导、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要明确负责学生装工作的管理机构和职责,负责本地区具体实施工作。
二、严格规范实施
学生着装工作涉及面广,质量和式样不仅关系到教育行业形象,也关系到学生的安全与健康,因此,必须加强对学生装的规范管理,对质量安全和价格进行全面监控,建立从招标采购到生产发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和规范操作制度。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生着装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推行。在开展工作前,学校应首先发放征求意见书,广泛征求学生及家长的意见,赞成率达到80%以上,方可组织开展学生统一着装工作。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征求意见书要存档保存,以备检查。
2、严格遴选生产企业。学生服装生产企业由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面向社会组织招标,对提出申请的生产企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企业方可参加生产企业的投标活动。中标企业负责学生装的生产供应。
3、严格把控质量。省辖市或县(区)在省级入围的中标企业中统一组织本地学生装的招标采购。由生产企业提供穿着规范、优美实用的款式样品供各地选择。学生装面料辅料必须持有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经市、县主管部门审验后确认,并出具质量确认书,方能向学校供货。学校在接收学生装时,必须查验有关手续,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
4、学生统一着装的周期。原则上为三年,即:春秋装和夏装,小学阶段可以统一制作各两次,初中阶段可以统一制作一次,高中阶段可以统一制作一次。其价格标准要从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经济水平及成本因素科学测算制定。
5、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实行中小学生穿着学生装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综合性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今年先行在部分地市经申请同意后进行试点,其它地区暂不开展。试点地区要充分考虑到广大学生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按照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先城镇、后农村学校逐步开展,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规范,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着装。
6、对于贫困家庭子女的着装,要实行全部或部分免费的办法,避免因购置学生装而加重家庭经济负担。有条件的地方,购置学生装的费用可由地方财政解决。学生统一着装的相关收费政策按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1〕228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搞好协调服务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学生装的公开招标、质量检验、日常管理和售后服务等工作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工作程序,搞好服务,防止未按标准进行生产的学生装进入校园,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权益。
省、市学生装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质检、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中标学生装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地对各地学生装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有违反招标协议和合同约定、逃避质量价格监督、被投诉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的企业,将取消生产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