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年龄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民办小学的招生年龄为年满六周岁(即出生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
二、招生范围
符合金水区小学入学报名条件、有选择民办小学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适龄儿童。
三、规范收费
民办小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一、招生年龄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民办小学的招生年龄为年满六周岁(即出生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
二、招生范围
符合金水区小学入学报名条件、有选择民办小学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适龄儿童。
三、规范收费
民办小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