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19-08-13 2019-08-15
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关于做好金水区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辖区各有关小学: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郑州市市区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郑教基〔2019〕5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我区小学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学入学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入学办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全部入校就读。

二、入学规定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20日。

(二)报名手续。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实际居住地就近的小学报名,经审查同意,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三)报名原则。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四)年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结合实际,我区今年保证六周岁四个月儿童全部入学。

(五)班额规定。为实现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的目标,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超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一年级的班额,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大班额数量明显下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各小学一年级班额每班不超过55人,因地段特殊、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体局批准。

(六)纪律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各小学要认真贯彻郑州市关于市区取消学前班的通知精神,一律不准办学前班。

(七)特殊群体。各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9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9〕358号)精神,做好入学前登记,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在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和区域特殊教育资源等基础上,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确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学校,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校要成立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小学入学工作的领导,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摸清生源分布状况,确定学校入学计划,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确保每位适龄儿童都能入学。  

(二)增强服务。各校要站在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层面上思考与实践,以办人民满意学校的高度责任感,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入学服务,落实服务育人;要设立小学入学工作服务办公室,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公示入学服务区域;设立入学报名引导员,引导家长及时报名;设立咨询窗口,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及时解决辖区群众关于适龄儿童入学的有关疑难问题,确保家长合理诉求的通道畅通。

(三)规范程序。各校入学工作要严格执行入学政策,规范入学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四)严肃纪律。要严肃入学纪律,认真执行入学工作的各项规定。凡违反入学政策规定的,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查处。

(五)建立档案。在学龄儿童入学时,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8号)精神,及时建立电子学籍档案,使之规范化、标准化。

(六)深入推进入学课程建设。适龄儿童入学是一项教育活动,是小学阶段生活的第一堂课,各学校要站在育人的层面上推进入学课程建设,与学生一起分享喜悦、幸福,让学生喜欢学校、喜欢老师、喜欢上学,真正达到课程育人的目标。

(七)加强对民办学校小学入学工作的管理。探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小学要依法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招生简章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入学政策。

(八)做好中心校入学工作。各中心校要按照本意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好学生入学工作,确保辖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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