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教育局 县级
2023-08-03 2023-08-05
关于做好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小学:

根据《郑州市市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郑教基〔2023〕29号)要求,结合郑州市小学招生报名工作方案及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报名

(一)入学年龄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今年保证六周岁两个月(即出生日期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儿童全部入学。

(二)报名条件

1.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须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供金水区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三)报名原则

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四)报名方式

1.公办小学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6日8:00—8月8日23:59。具有金水区常住户口、且父母在金水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或父母一方持有金水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登录郑好办APP,通过确认户籍、房产、居住证等信息,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8月21日。线上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现场报名。未进行线上报名以及线上报名未成功、符合金水区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辖区公办小学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民办小学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6日—8月8日。民办小学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严格按照金水区2023年民办小学招生入学有关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五)班额规定。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班额,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55人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坚决杜绝超大班额。满55人的班级严禁接收转学生。

(六)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各校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明确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入学机会公平。学校入学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区教育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七)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各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入学前登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接受小学阶段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八)有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对象予以适当照顾。

(九)有关纪律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各小学要认真贯彻郑州市关于市区取消学前班的通知精神,一律不准办学前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摸清生源分布状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落实育人目标。适龄儿童入学是一项教育活动,各校要站在育人的层面上设计和实施,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课程意识、服务意识、分享意识,精心设计和实施好入学课程;落实“双减”政策,营造科学的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三)增强服务意识。各校要树牢服务意识,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入学服务,落实服务育人。设立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服务办公室,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公示入学服务区域;设立招生入学报名引导员,引导家长及时报名;设立咨询窗口,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及时解决辖区群众关于适龄儿童入学的有关疑难问题,确保家长合理诉求的通道畅通。

(四)规范入学程序。各校要严格执行入学政策,规范入学程序,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招生政策、报名条件等相关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坚持“公民同招”,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要依法按计划招生,不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

(五)建立学生档案。在适龄儿童入学时,各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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