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教育局 县级
2024-08-15 2024-08-15
金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转学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2024年)

一、转学流程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审批过程在网上完成。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原则上同区域内学校和毕业年级不允许转学。

二、休学流程

如因特殊原因学生不能正常在校就读,时间周期较短的可以按照学校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如周期较长确实需要办理休学手续的请家长参照如下流程办理休学手续。

1.因病休学请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诊断证明、缴费凭证、住院清单或购药交费流水单等就诊凭证;

2.将以上材料递交就读班级班主任,提交书面休学申请;

3.学校落实情况,如情况属实,校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学籍系统提交休学手续;

4.学籍系统休学申请审核通过后,告知家长休学成功,原则上休学期限为1年。

三、复学流程

休学期限一般为1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限,经学校审核,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继续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学生休学期满复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核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即可复学。

学校对准予复学的学生,按照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就读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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