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局属各中小学,辖区各有关事业、民办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学校文化建设,充分展示金水少年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继续在我区开展2020年度“抗击疫情 成长有我——争做金水好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及标准
(一)自律自强好少年。
1.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
2.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在公共场所文明有序,不大声喧哗喊叫。
3.面对逆境或挫折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有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和良好的学习成绩。
(二)勤奋好学好少年。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讲究学习方法。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且能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热爱读书,勤于积累,知识面广。
(三)实践创新好少年。
1.在学习实践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学科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2.劳动态度端正,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并能在劳动实践中起到带头作用。
3.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积极实践,主动参加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和节能环保等活动。
(四)身心强健好少年。
1.对体育运动有浓厚的兴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2.身体素质发展全面,在多项体育项目中有出色表现,代表学校参加区级以上体育竞赛。
3.心理健康,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五)多才多艺好少年。
1.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审美能力。
2.在音乐、舞蹈、戏剧、演讲、书法、绘画、手工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并积极代表学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各中心校,局属各中小学在校生(有分校区的学校各分校区单独上报,九年一贯制学校按小学部和中学部分别上报);
(二)辖区各有关事业、民办中小学在校生;
(三)每项评选按各校学生总数的1%,共5%进行推荐上报。
三、评选要求
(一)精心组织发动。各校要高度重视,制定评选方案,成立评选委员会,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申报工作。
(二)公开公正评选。各校要依据评选条件,认真挖掘、发现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公开公正地评选推荐,评选范围要涉及到每个年级的每个班级。学校要对推荐人及其事迹的真实性负责。
(三)按时上报材料。各单位于5月22日下午6:00前将各项汇总表(附件1-5)加盖公章报至局教育科317室,电子稿分类上传至金教FTP://教育科/上交/“2020年金水好少年”相应文件夹内。
四、表彰
(一)各校要通过广播站、宣传版面等多种途径积极宣传获得“金水好少年”称号的学生事迹,并将名单在全校公示。
(二)区教体局将在“六一”节前夕对获得“金水好少年”称号的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