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并于4月12日17:00前将《2020-2021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审批表》《2020-2021学年度郑州市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扫描成PDF格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与电子稿一并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位置。局属各中小学上传至金教FTP://教育科/上交/“2020-2021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文件夹内,辖区各有关事业、民办中小学发送至邮箱jsqjyk@163.com。
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思考,勇于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心理素质良好。
5.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金水区教育局
2021年4月5日
(联系人:郑璐 联系电话:6011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