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督导室将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紧紧围绕区教体局中心工作和省、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充分履行教育督导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管理与服务并重,深入开展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提高教育督导效能,推动全区教育事业科学优质发展。
(一)持续推进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继续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实施、自评工作,采取“随访督导+抽验评估”等方式对第二轮学校规划实施进行终结性督导,重点关注学校规划目标达成效果和自评情况,为学校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帮助并指导学校扎实推进三年发展规划工作。
(二)积极开展幼儿园工作督导评估。做好上等级幼儿园的申报、资料审核、过程督导等工作,积极扶持幼儿园上等级。迎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复评,组织对辖区一级及以下等级30余所幼儿园进行复评。继续对140余所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全面完成第一轮辖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督促并指导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持续提升办园水平。
(三)深入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撰写会议纪要,加强问题整改,提升办学办园水平。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进行督学业务培训,提高督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针对教育重点工作开展督导。根据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措施和我区教育重点工作开展督导,围绕规范办学行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