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 县级
出国、出境公民在国外、境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人员,在国外所生小孩回豫落户。
当场办理/20个工作日
免费
杜岭户籍室:西里路46号 花园路户籍室:政五街5号 人民路户籍室:东里路34号 经八路户籍室:经八路20号 金水河户籍室:纬一路13号 兴达路户籍室:慧秀路88号 杨金路户籍室:慧秀路88号 丰产路户籍室:丰产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北角 北林路户籍室:鑫苑路4号 东风路户籍室 :园田路9号附2号 丰庆路户籍室 :国基路106号 未来路户籍室:商城东路玉凤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 凤凰台户籍室:青年路1号 南阳路户籍室:岗杜北街2号 大石桥户籍室 :金水路4号 文化路户籍室:信息学院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南阳新村户籍室 :丰庆路26号 国基路户籍室:郑花路139号
杜岭户籍室: 66215110 花园路户籍室: 86261039 人民路户籍室: 86261049 经八路户籍室: 86261029 金水河户籍室: 61170387 国基路户籍室: 67357110 兴达路户籍室:56626112 杨金路户籍室:56626112 丰产路户籍室:86250271 北林户籍室:65699110东风路户籍室:86250193 丰庆路户籍室:86250192 未来路户籍室:85517110 凤凰台户籍室 :86030876 南阳路户籍室: 63936648 大石桥户籍室:86262280 文化路户籍室 :63365738 南阳新村户籍室 :86157160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新生儿出生日期不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新生儿出生日期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国外出生人员入境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国外出生人员出生地所在国家主管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3、国外出生人员的父亲(或母亲)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4、国外出生人员父母已婚的需提交结婚证;

5、国外出生人员属非婚生育的,申请人需提交非婚生育说明;

6、对出生证明上无父亲信息且申请随父落户的,需提交国内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7、上述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在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印章,同时提供翻译公司资质复印件;

8、对于国外出生人员入境时持有外国护照,申请回豫落户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落户地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定其具有中国国籍的国籍认定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