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 县级
暂住登记
居住地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或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暂住登记。
5个工作日内
免费
经八路办理点: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20号; 金水河办理点:郑州市金水区纬一路13号; 花园路办理点:郑州市金水区政五街5号; 人民路办理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里路38号; 杜岭办理点:郑州市金水区西里路46号。
经八路办理点:张光辉 13653819401 金水河办理点:陈 玺 15038005853 花园路办理点:关 兴 18638020763 人民路办理点:陈俊敏 13373902369 杜岭办理点: 宗晓玲 15035385939
夏季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申报人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申报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

3、核实无误后将申报人信息在流动人口系统进行录入,并打印暂住登记凭证。

1、租赁房屋居住的:申报人身份证、租赁协议或出租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

2、单位内部居住的:申报人身份证、劳务合同、单位出具居住证明;

3、学校连续就读居住的:申报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学校教务处出具住宿证明;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登记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