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号令(文号)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人社部门负责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其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按程序申请。
未来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正常工作日.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 冬季:上午8:30至12:00, 下午2:00至17:30
金水区未来路366号未来路 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0371-65896376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2.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户主页(不需要户主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

3.《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申请人本人郑州银行卡(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5.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需提供委托书3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申请人手持近日报纸照片3份,申请表背面需备注受委托人信息。

1、申请: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村(居)民委员会在受理申报材料后,对材料内容进行初审,无误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郑州市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并申请材料提交街道办事处社区治理办公室。

3、审查:街道办事处社区治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身份,避免重复发放。

4、审批:街道办事处审查完成后,及时将申请材料送至区民政局受理。

5.送达:区民政局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