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2.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户主页(不需要户主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
3.《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申请人本人郑州银行卡(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5.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需提供委托书3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申请人手持近日报纸照片3份,申请表背面需备注受委托人信息。
1、申请: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村(居)民委员会在受理申报材料后,对材料内容进行初审,无误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郑州市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并申请材料提交街道办事处社区治理办公室。
3、审查:街道办事处社区治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身份,避免重复发放。
4、审批:街道办事处审查完成后,及时将申请材料送至区民政局受理。
5.送达:区民政局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