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以下每式三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填写《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郑州银行卡复印件(在当页写一遍银行卡号)
一、审核
1.社区(村)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每季度末的25日前将本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老人的新增、变更(升级)、注销(亡故、迁出)等情况上报民政部门。
3.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及时予以发放。同时,将资金需求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申请拨付市级匹配资金。
二、发放
1.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统一协调资金,财政部门下拨至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实行统一社会化发放。
2.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实行审核制度。可采取本人到所在社区(村),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供视频实况、当时照片以及可以证明老人当前健康状况的其他方式进行认定,每季度末的20日前审核完毕,并认真填写审核表。逾期无故不办理认定手续的,从次月停发,直至按规定认定后可以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