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登录
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
关于印发《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6〕28号);
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一)年满70—7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二)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三)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四)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人社部门负责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其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按程序申请。
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办公室
即时办结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5月~9月)、14:00-17:30(10月~次年4月)。
杨金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0371-86665200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2)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
申请、审核和发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