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人: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2、本人户口本(出示原件、留存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3、本人郑州银行卡或存折(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5、行动不便需委托子女或亲属代理申请的,还另需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1、社区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上报办事处。
2、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每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老人的新增、变更等情况上报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部门对新增或变更等资料进行审核。
4、区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老人于每个季度的末月25日前到所在社区进行签字认证,办事处对各社区认证情况审核后进行津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