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郑州市高龄津贴
郑州市高龄津贴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4〕36号)、《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6〕28号)
郑州市金水区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1.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统一协调资金,财政部门下拨至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实行统一社会化发放。 2.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实行审核制度。可采取本人到所在社区(村),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供视频实况、当时照片以及可以证明老人当前健康状况的其他方式进行认定,每季度末的20日前审核完毕,并认真填写审核表。逾期无故不办理认定手续的,从次月停发,直至按规定认定后可以续发。
丰庆路街道社区治理办公室
经上级审核后统一发放
10月-4月: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5月-9月: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06号丰庆路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63560215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填写《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申请—审核—发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