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兴达路司法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辖区北录庄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
活动吸引了许多村民到场,工作人员为群众详细讲解《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主要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同时,通过互动的方式,增强活动的参与性和体验性,进一步提高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文物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激发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豪感。
通过宣传,展现了文物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最新成果和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兴达路司法所将继续营造保护文物、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物、文化遗产。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