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北林路 乡级
2025-11-03 2025-11-03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为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指挥协调和街道司法所的指导下,主要承担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等职能。具体包括:

(1)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

(2)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

(3)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救助帮扶途径等;

(4)积极为辖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顾问咨询;

(5)参与指导、考核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法律服务工作。

1.建设标准

依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规范》(SF/T 0013-2017),实体平台选址一般应位于临街一层、交通便利、方便人员往来的地方。门厅外或服务区应悬挂显著的公共法律服务标识,临街设置醒目的指示牌,明示场所位置、距离、方向、咨询电话、工作时间等,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应当在一楼位置设立,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要设置接待窗口和独立的工作室、人民调解室、远程视频室,也可以三室合一。服务区域应悬挂公示栏,公示服务项目、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人员等信息,放置常用法律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地方,可配置电子显示屏和触摸查询一体机,用于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服务导引。

2.人员配备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力量的基础上,有效整合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参与窗口接待。结合服务站建设,加强司法所编制使用和人员配备,增强司法所工作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募法律服务志愿者等形式,弥补基层法律服务力量的不足。一般应设置以下基本岗位:

(1)综合接待岗,负责引导寻求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解答法律政策咨询,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

(2)人民调解岗,负责纠纷调解,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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