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1.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2.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办理成功后,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电子版,有需要的,经办机构协助打印或劳动者自行打印。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1.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2.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办理成功后,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电子版,有需要的,经办机构协助打印或劳动者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