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 乡级
创业补贴申领
《郑州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郑农工创办〔2019〕3号)
在郑州市区创业的郑州户籍(含巩义)返乡农民工,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场所、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的。
经核查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创业者本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8年5月27日以后)。
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6日内注册且目前仍正常经营的企业(个体),符合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仍可申请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按8000元执行。在郑州市区创业的郑州户籍(含巩义)返乡农民工,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场所、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的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准备齐全,经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部门。
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办理。
郑州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同时金水区人社局电话通知申请人。
0371-63677392

申报资料均为A4纸,排列顺序为:

1、核查表(见附件1);

2、创业者本人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贴在核查表照片栏);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6、员工花名册(应加盖单位公章);

7、能真实反映企业(个体)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下列其中一类即可:

(1)以单位名义为至少一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近3个月以上的证明(单位或区人社部门提供);

(2)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个体)近3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证明;

(3)以企业(个体)名称开户的银行账户支付员工工资近3个月以上转账记录;

8、彩色照片2张:申报补贴创业人员手持营业执照在店铺门前与乡镇(办事处)现场核查工作人员的合影且能显示出店铺名称的照片1张,能显示出经营业务范围的经营场所照片1张。

1. 申报。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社区申请,并准备申请资料。

2. 实地查验。社区、镇办、人社局对申请人店铺信息进行实地查验。重点查验申请人身份、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初次创业、是否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等情况。

4. 移交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实地查验后的申请资料上报郑州市进行审核。

5. 发放补贴。审核材料上报郑州审核无误后,公示进行发放补贴。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