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均为A4纸,排列顺序为:
1、核查表(见附件1);
2、创业者本人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贴在核查表照片栏);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6、员工花名册(应加盖单位公章);
7、能真实反映企业(个体)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下列其中一类即可:
(1)以单位名义为至少一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近3个月以上的证明(单位或区人社部门提供);
(2)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个体)近3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证明;
(3)以企业(个体)名称开户的银行账户支付员工工资近3个月以上转账记录;
8、彩色照片2张:申报补贴创业人员手持营业执照在店铺门前与乡镇(办事处)现场核查工作人员的合影且能显示出店铺名称的照片1张,能显示出经营业务范围的经营场所照片1张。
1. 申报。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社区申请,并准备申请资料。
2. 实地查验。社区、镇办、人社局对申请人店铺信息进行实地查验。重点查验申请人身份、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初次创业、是否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等情况。
4. 移交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实地查验后的申请资料上报郑州市进行审核。
5. 发放补贴。审核材料上报郑州审核无误后,公示进行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