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小微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3份;
3.小微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1份;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5.企业申请承诺书1份;
6.符合条件人员资料(按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顺序排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1份;
(2)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1份(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需显示申请补贴月份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金额);
(5)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补贴月份银行工资发放流水1份。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原件、复印件(首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核对原件留复印件),上年末企业全体人员银行工资发放流水,上年末单位社保账户上在保职工花名册总人数截图(险种:养老保险;离退休状态:非退休;缴费状态:参保缴费);
备注:小微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保补贴情况公示表只报送电子档。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1)申请。用人单位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初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予以确认。
(3)复核公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