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县级
2019-04-15 2019-04-15
关于对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日期环评批复意见
1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20190412

郑-金环建报告表〔2019〕2号

2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20190412

郑-金环建报告表〔2019〕3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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