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县级
2019-04-01 2019-04-01
关于拟对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金城大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3日。 

序号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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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







金城大道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金城大道(中州大道—107辅道)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是东西向主干路,道路全长8.5km,西起中州大道,设计起点桩号K0+000,东接107辅道,设计终点桩号K8+500。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雨污水、电力、交通、绿化、照明等工程,属城市主干路。

施工期:(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道路扬尘和沥青烟气,经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车辆缓行、易扬尘物料覆盖隔尘布等一系列措施减少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废水影响: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机械冲洗,实现综合利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公厕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由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3)施工期噪声影响:根据设计要求,项目施工期采取合理施工时段,高噪声设备避免同时施工。同时采取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4)施工固体废物影响: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多余部分按照《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及时清运至市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施工过程中,路基开挖的土方需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同时加强绿化。

运营期:(1)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道路工程投入运营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汽车外排尾气和交通运输路面二次扬尘。车辆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该污染物对公路沿线空气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项目运行后车辆行驶车况较稳定,减少地表二次扬尘和汽车尾气产生量。(2)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雨期汇水,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地表水系,起到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补给作用。(3)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辆运输噪声,道路两侧的树木、沿街商铺、围墙、沿路住宅区隔声玻璃等可有效的隔离噪声以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行过程洒落在路面上的物质以及路人随手丢弃的垃圾。产生量小,通过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持久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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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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