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县级
2019-08-23 2019-08-23
关于拟对河南鸿枫置业有限公司鸿园银杏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8月23日-2019年8月27日。 

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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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鸿枫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鸿枫置业有限公司鸿园银杏苑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农场路东、鸿业路北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土地使用面积88756.93㎡,绿地面积31508.71㎡,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73624.4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6351.47㎡,地下建筑面积57273.01㎡;地上建筑包括住宅109992.57㎡,幼儿园2600㎡,物业及配套用房1659㎡,出地面楼梯间、出地面风井589.8㎡;地下建筑包括机动车库53714.17㎡,非机动车库2337.92㎡,设备用房1083.92㎡,物业管理用房137㎡。绿地率35.5%,容积率为1.29,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包括消防泵、生活泵、热交换站、配电室、安全智能化设施等。

(1)施工期:①环境空气: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经采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期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和不清洁燃料;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相关规定,避免排放黑烟等。②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建筑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再利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之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另外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池底和四周应采用2层防渗,从外至内依次为2mm厚HDPE膜,20mm厚水泥砂浆层。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③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以及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噪声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控制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采取分类管理,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到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垃圾箱所在区域应用水泥硬化,进行防渗处理)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日产日清,不设置堆放场和转运站。

(2)运营期:①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车库汽车尾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地上车位因分散且处于露天状态,属无组织排放,扩散效果好,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地下停车场设机械供排风系统。车库排气通过竖向井至地下车库楼顶排放,废气排放口位于绿化带中,避开居民居住经常活动区,以减少对人们的影响。居民厨房油烟废气通过安装油烟机,住户油烟经处理后统一由各幢楼层的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②废水:项目生活废水排放量为179.46lm³/d,64712.36m³/a,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要求后,排入北侧鸿兴路和南侧鸿业路市政污水管网,经调查,鸿兴路和鸿业路正在修建,市政污水管网正在铺设,预计2020年10月修建完成,本项目预计建成运行时间为2021年6月,届时本项目污水可经鸿兴路和鸿业路污水管网进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贾鲁河。③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配套设备,如供水泵房水泵、地下车库通风机、交通噪声、小区社会生活噪声项目各种风机、水泵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房内或者独立的设备房内,小区内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均种植树木、绿化带,经距离衰减后交通噪声减轻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④固体废物: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日常的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日常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垃圾箱所在区域应用水泥硬化,进行防渗处理)分类收集后做到日产日清,按照环卫部门的具体要求,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统一消纳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吸粪车从污泥池的检查孔伸入污泥池底部进行抽吸后由相关部门清运。

 






建设单位对项目敏感点鸿园梧桐苑、鸿园玉兰苑、清水苑小区和秀水苑小区进行了公共参与调查,形式为发放公共参与调查表,共45份。根据调查结果可知,被调查人员中有37.8%的人认为当地目前的环境状况很好,有60%的人认为当地目前的环境状况较好,有2.2%的人认为当地目前的环境状况较差;被调查人员均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社会经济发展,区域景观环境及生态环境有促进作用;被调查人员中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有86.7%的人赞成本项目的建设,有13.3%的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没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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