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县级
2019-11-27 2019-11-27
关于拟对河南乐豪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1月29日。 

序号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河南乐豪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南乐豪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郑州市金水区马渡村黄古路北段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19333㎡,建筑面积1530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年产混凝土总量为60万立方米的生产线、办公楼1座、实验楼1座及其他配套设施。

运营期:(1)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其中有组织排放粉尘主要为粉料筒仓粉尘和搅拌过程粉尘,经两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7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来源主要为骨料堆存及装卸粉尘、骨料和粉料投料、输送粉尘以及运输道路扬尘,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5mg/m³)的要求。项目厂区粉尘集中排放区域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废水:厂区不设置食宿,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设置的生态厕所,定期清理不外排。待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可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有搅拌机生产用水、料仓喷干雾抑尘用水、清洗用水,其中料仓喷干雾抑尘用水和搅拌机生产用水全部进入到原料和产品中,不外排;搅拌机、混凝土运输罐车全部通过砂石分离机+3级沉淀池净化后,作为混凝土拌合补充用水,不外排;运输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配套的3级沉淀池净化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铲车、螺旋输送机、水泵、空压机、砂石分离机、除尘器风机等,高噪声设备源强在70~85dB(A)之间,分别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清洗废水产生的沉淀物以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清洗废水分离出的砂石、混凝土沉渣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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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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