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县级
2019-12-26 2019-12-26
关于拟对郑州市广电南路(渠东路~花园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30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广电南路(渠东路~花园路)道路工程

郑州市金水区广电南路(渠东路~花园路)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次干路,西起渠东路,东至花园路全长916.83m,扣除花园路交叉口现状部分,实际设计长度为893.927米。设计行车速度40km/h,道路规划红线为30m,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横断面为:30m(红线)-5m(3.5m人行道+1.5m树)-20m(车行道)-5m(1.5m树+3.5m人行道)。

施工期:(1)废气: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道路扬尘和沥青烟气,经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车辆缓行、易扬尘物料覆盖隔尘布等一系列措施后减少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2)废水: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经设置生态旱厕,定期拉走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实现综合利用。(3)噪声:建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对固定机械设备进行适当的减振、隔声处理;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4)固废: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工程弃土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废弃土石方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应根据《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进行处置。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严禁乱堆乱扔,防治产生二次污染。运营期:(1)废气:道路工程投入运营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和交通运输路面二次扬尘。车辆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因路均为露天,污染物扩散条件良好,道路汽车尾气中各污染物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通过加强对道路的清扫、养护,定期洒水,使道路平整、清洁。(2)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雨期汇水,污染物极少,通过规划市政道路雨水管网排入现状雨水管网。(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交通噪声,主要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4)固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过往车辆散落的杂物,以及过往人流遗弃的垃圾等。通过加强对过往的汽车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