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6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省老干部康复医院 | 河南省老干部康复医院项目 | 郑州市东明路北99号 | 郑州蓝天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东明路北99号。为解决全省老干部的疗养和康复问题而兴建的,占地面积30763.4m2,主要为全省离退休老干部提供老年病诊疗、康复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等服务。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种类主要为直燃机废气颗粒物、SO2和NOX、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以及食堂油烟废气,项目针对各种废气均采取了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直燃机软水制备废水和定期排水,废水经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至马头岗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冷却塔、直燃机、制氧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在75~90dB(A)。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直燃机组、制氧机设置在室内,污水处理站水泵设置在地下,泵体设备采用隔音、减振;冷却塔采用消声、减振、软连接,采取以上降噪措施。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中药煎药药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中药煎药药渣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无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俭学街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