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办【2020】55号文件第二项审核程序第四条信息公开规定:“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在市住房保障局和辖区政府网站上予以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因此按照文件规定,已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信息需要按时按批次进行信息公开。由于我区已公示的1-10批公租房申请人员尚未轮候到房源,因此不存在公示房源配租信息。待申请人的资格证号轮候到房源后,再对申请人的配租信息进行信息公开。
特此说明!
郑州市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