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区户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办事指南
(一)户籍条件:持有郑州市居住证(航空港区户籍的
除外);
(二)养老保险条件:在本市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
3 年内累计 24 个月以上;
(三)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员应年满 28 周岁;
(四)房产条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房产转移
登记需满 5 年,有房屋登记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
请时点需满 3 年);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
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非本市市区户籍的
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
(五)收入条件: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 6 倍(含);
(六)工商条件: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
15 万元;
(七)车辆条件:购有车辆的不超过 1 台,且非营运车
辆 8 万元(含)以下;
(八)信用条件:未计入“征信黑名单”或未被法院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
(九)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