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县级
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
对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的处罚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 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发现后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不予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发现后未及时改正;或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 1000元以上 3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 3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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