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权责清单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