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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县级
对监测单位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行政处罚
监测单位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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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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