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行政强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市内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行使下列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二)市区国有土地上既有建筑区和集体土地上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