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由区农委会农业科牵头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由区农委及认定机构负责。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社会主体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构建“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一体多元、适度竞争”教育培训体系,吸收市场主体充分参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培育效率。
(二)结合我区实际,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库,把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建档立卡,统筹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各类人才的需求,重点围绕我区主导的特色产业,培训生产经营性职业农民,保障粮食、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
(三)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节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主线,大力推广“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创业训练”的培育方式,进一步深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模式,做到“课堂教学与基地实践”相结合,“教师主导与学员参与互动”相结合,“分段培训与生产季节”相结合,“产业生产和产业加工”相结合,“经营管理与市场利润”相结合等,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坚持引导农民接受在线教育培训,积极推广在云上智农等手机APP、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中开展在线教育、信息交流及咨询等持续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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