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2020-09-08 2020-09-08
金水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金农〔2020〕71号

为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培育现代农业带头人,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0〕262号)和《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2020〕17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2020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体思路:按照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现代农业强省人才需求,围绕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目标,结合郑州市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按照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着力扩展培育对象、拓宽培育内容、优化培育方法、完善培育政策、增强培育效果等环节,整体提高农民现代农业理念、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管理技能,积极组织农民参加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不断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培育重点区域和人群

一是聚焦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导向规划布局。以发展省“四优四化”和市区都市生态农业为重点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农民科学种养技术能力水平,推进都市生态农业转型升级。培训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训需求,重点支持奶业提质增效行动等人才需求。加大需求调研,围绕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育,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实施培训。

二是深入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特别要加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力度,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教育培训任务

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推进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培养行动,全区安排年度培育任务50人。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如下:年度累计培训、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12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培养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

二、坚持分层分类培养

以满足现代农业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聚焦“培育体系精准,培育能力提升”,扎实深入推进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培养,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

(一)明确重点培训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育对象,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

加强与农牧渔业产业发展、农机化和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管理机构等沟通协作,支持行业重点人才培养需求,组织培训机构(基地)及相关人员针对性遴选培育对象,把年满16周岁,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建立培训对象数据库。组织各类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参加培训。做好培训学员的信息入库及相关工作。

(二)严格选择培训机构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单位库,指定或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应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

1.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三)不断创新培训方式

1.实行培训计划审核制度。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培训机构开班计划须经审核后实施培训。

2.实施班级管理制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行班级管理制度,每班不超过50人。 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按班级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鼓励有需求的农民学员连续参加培训,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专业(产业)培训,或参加同一专业(产业)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同一专业(产业)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得超过8%。

3.科学把握培训方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观摩交流、线上学习、模拟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课堂教学。以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团队建设等形式开展;

(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

(3)观摩交流。带领农民“走出去”学习都市生态农业,拓宽发展思路,提升发展能力;

(4)线上学习。通过“云上智农”手机应用程序、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导,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

(5)模拟教学。包括模拟演练、情景体验等现场拟真教学形式。

4.强化实训实践。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农民学员到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培训机构按照就近的原则,优先选择省级挂牌管理的综合基地或实训(孵化)基地,统一设置线上、线下、课堂培训、实训或孵化配套的课程体系。原则上管理类实训时长不少于培训时间或者总学时的1/3。

(四)区别设置课程体系模块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培训课程体系规划为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个模块集成。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疫情防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金融保险、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以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为目标,促进主体规范发展、带动小农户发展致富。综合素养课约占总课程的10%;专业能力课突出产业融合、电子商务等,约占总课程的80%;能力拓展课要注重案例讨论、观摩交流等方式的考核,约占总课程的10%。

(五)分类遴选优秀师资和教材

按照培训课程体系模块,针对性聘请不同类型的讲师授课。农民培训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政策讲师、技术讲师、实践讲师等。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培训机构应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甄选培训教材,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2本以上(其中公共教材职业素养1本)。

(六)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依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专家和省高素质培育讲师团等优势资源,优先选用省农业农村厅开发的“十大优势特色产业”优质课程。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线下线上融合培训模式“12天+30学时”,即每个培训班线下培训12天,线上完成30个学时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基地)按培训类别培训费的8.6%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线上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程制作、信息化设备运营、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上线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

(七)推行考核评价及颁证

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1.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

2.结果性考核。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实践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考评。

4.证书颁发。以上3种考评均达到合格,可颁发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应反映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等培训信息。

(八)完善培训信息档案

1.培训工作信息入库。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确保准确无误。

2.培训学员档案。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台账、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以及培训班图片、考勤签到册等相关资料。

3.搞好统计监测。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实行培训过程和效果第三方监测评价。

三、推进教育培训提质增效

聚焦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引领带动能力提升,持续跟踪服务。以农民职业培训为抓手,宣传引导更多的高素质农民学员参与学历提升职业教育。

(一)推行集成培育模式。推行“参训农民+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集成培育模式,以参训农民需求为核心,邀请政策设计者、知名教授、优秀创业导师、金融保险担保服务等,打造“高素质农民培育专家讲师团”联合教学模式。引导培训机构“重实践实战”,持续跟踪农民培训后产业发展,开展项目推介、提供技术服务、创业指导、金融保险服务,拓宽高素质农民发展路径。鼓励农业经理人和专业生产型与技能服务型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积极组织我区农民参加省内高校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提升我区高素质农民学历层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手段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政策宣介,提高社会知晓度。   

(三)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加强对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健康发展。支持高素质农民通过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引领活动。搭建展示舞台和平台,引导农民与市场充分有效对接,支持抱团发展。组织我区高素质农民参加河南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选拔一批成功创业的典型案例,讲好高素质农民的创业故事,通过各大主流媒体宣介推广。

(四)强化政策激励。继续完善产业发展、创业创新、金融保险、表彰奖励“四项并行”扶持政策。落实农民免费职业培训政策,推动农民学历教育,鼓励支持农民参加技术职称评定。鼓励各地针对农民出台专门的发展扶持、荣誉表彰等激励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定制、定向培养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教育及补助学费等激励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不断优化农民发展成长环境。

四、加强工作推进和绩效监管

聚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管理服务能力提升,着力管理服务机制模式创新,强化培育基础保障和宣传推介,拓展培育功效。

区农委依托认定的培训机构(基地),分类型分产业分模块制定培训计划,组建培训班,细化落实优秀教师、教材、田间学校、实训(孵化)基地等主要环节,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全产业链培训。要带头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制定我区培训工作操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等,按要求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二)建强培育基础支撑体系。统筹好涉农高校、职业院校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技术服务优势,鼓励调动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实训、孵化优势等,完善“一体多元、适度竞争”的优势互补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组建高素质农民培育讲师团,建立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工作监管和绩效管理。一是加快培育进度。涉农办事处在前期培育对象摸底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培育计划,加快培育进度,年底前完成全部培育任务。二是规范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资金用于项目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耗材、场地租赁、教师聘用、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全过程费用支出,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足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强化协调监管。加强对辖区培训工作指导核查,推进工作进度;对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培训情况实施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必要及时停班整改。四是延伸绩效管理评价。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加强线上考核指标管理,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上线可查,努力争取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达到或者超过85%。考核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评优奖励挂钩。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四)加大宣传推介和对接服务力度。培训机构要重点跟踪服务5至10个以上参训农民典型,开展技术、创业创新指导服务,对接金融保险等优惠扶持政策,优化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环境。要加大媒体宣传,及时报送培训过程中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在国家、省、市主流媒体以及全国远程教育网站上宣传交流。要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见物见人”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的故事,推介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选手的创业故事,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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