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级
2023-05-09 2023-05-09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办事指南)(2023年版)

事项名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申请条件:1.申报事项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2.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并真实有效;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签章有效

办理材料: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原件1份)、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请示件(原件1份)

办理地点:三全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水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1楼0127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联系电话:0371-63020218

办理流程:1.受理。 2.审核。3.决定。

办理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自行编制或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应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建设项目和文物保护措施等信息,并在需要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地方盖章或签字。2.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请示件:须同时提供纸质文件原件和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3.办理情况:领取关于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设计方案的批复。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