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2020-08-21 2020-08-2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法律法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年5月27日修正)中第三十二条 对年满六十周 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政策文件】1、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6号) 

2、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信息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8]24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 财政厅 <河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05]48号

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6]71号)第三项 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体系中第2条 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对农村居民年满60周岁,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发给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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