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在全球气候异常的大背景下,河南自然灾害呈现极端灾害不断增多、灾害形式更加多样、灾害后果日趋严重等新特点。同时,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发生变化,原预案在组织指挥体系、响应机制措施等方面与当前应急救灾形势任务出现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省应急厅牵头对2016版预案进行修订,以适应全省自然灾害和新时代救灾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
(二)主要内容
(1)组织指挥体系:省减灾委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省减灾委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日常工作。发生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时,省减灾委视情成立9个救灾工作组,明确各工作组职责。
(2)灾害预警措施: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向省防减救灾办和相关成员单位通报预警预报信息。省防减救灾办根据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视情采取向相关地区通报信息、向社会发布预警、加强应急值班等措施。
(3)灾情信息管理:明确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市、区)应急局要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所在省辖市应急局报告,省辖市应急局2小时内审核、汇总并上报。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强调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先报后核”。
(4)救助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灾情稳定前,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相关信息;灾情稳定后,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同时,优化了响应启动程序,增设“响应升级”和“响应协同衔接”,规定启动省级响应的相关地区响应级别应与省级协同衔接。
(三)修订意义
修订后的预案建立健全了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规范了灾情管理和信息发布,优化了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了省级和地方救助应急预案协同衔接,有利于更加迅速、有序、高效处置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