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登录:http://as.hda.gov.cn,进行网上注册并打印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受理:
(1)市场监管所核查现场(现场验收合格)并出具审核文书;(该时限不计入审批时限)
(2)行政审批窗口网上受理。
3.对新申请经营许可(限食品销售类)、申请变更经营者名称(经营主体不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和经营场所地址门牌号改变(实际经营场所未变)等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申请人因遗失、损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申请补发的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现场核查,当场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完成网上审批工作,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并发证。
4.窗口将受理后的行政审批许可件(不属于当场发证范畴)流转到后台行政审批科,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首席代表/局长签批、打证盖章和网上审批点件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或许可证邮寄)工作,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