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2020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所认真组织,出动全所人员对辖区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按照方案要求,迅速行动,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明确各监督员责任,所长带队,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成效。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督促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等情况;特别是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制作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采购,领导陪餐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逐一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严肃查处超出许可范围制作加工凉菜、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过程中,金水区龙子湖第五小学存在消毒柜无消毒记录本,标签标识张贴不规范,金水区第二实验小学,无水果分配专区,我所立即对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到9月24日,金水区龙子湖第五小学已整改到位,金水区第二实验小学在整改当中。
三、重在预防,全力防控
为防止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我所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次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检查小学食堂2家,幼儿园1家,当场下达《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份。
兴达路监督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