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
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1-10-13 2021-10-13
小餐饮店、小食品店治理标准

小餐饮店治理标准

1、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公示在醒目位置;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2、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公示;设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相关食品安全制度并张贴上墙;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3、设立餐具洗消间(区);设置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并能够满足使用,消毒过程能规范操作、记录完整;内外环境整洁。

4、厨房内有垃圾桶、泔水桶且必须加盖,垃圾箱整洁密封无破损,生活厨余垃圾日产日清。

5、开展“6S”标准化建设,物品摆放有序、规范设置标识标线。

6、各项食品安全设施(防蝇、防鼠、防尘、通风、排水)齐全;制作、盛放食品用具、容器等有表识,生熟分离。

7、凉菜制作、蛋糕裱花应有专间(区);专间(区)设置需符合要求(洗手消毒设施和独立空调等)。

8、完整、详实的进货台账;食品及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及加工操作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9、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应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小食品店治理标准

1、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并公示在醒目位置;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2、有相关食品安全制度并张贴上墙,设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营散装食品(含散装熟食)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

3、开展“6S”标准化建设,物品摆放有序、规范设置标识标线。

4、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销售散装食品的标签应规范标示。

5、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应按温度要求贮存并隔墙离地摆放。

6、散装食品销售应设置够阻挡蝇类进入室内或接触食物的设施,如纱门、纱窗、风幕机、门窗、纱罩;不得存在经营变质、伪劣、过期食品;应设置防鼠设施。

7、经营场所应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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