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四个最严”为行动纲领,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监管,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桶装饮用水、网络订餐等专项检查,巩固省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果,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截至目前,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万余家,立案244件,罚没103.77万余元。
二是统筹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行动,以“豫(郑)冷链”、“溯本通”为载体,要求“亮码经营”,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有效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开展“互联网+透明车间”建设工作,全面落实6S现场管理,规范企业生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已经有10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小作坊完成“互联网+透明车间”建设。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力度,稳步推进“抽检分离”改革,强化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完善抽样检验与稽查执法、监管所协同配合、分工合作的核查处置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241批次,合格率96.35%,开展食品快检18366批次,合格率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