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第二类精神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金水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
本次行动,执法人员以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各单位是否有购销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等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情况。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企业、群众科普药品安全知识,强调右美沙芬等药品自2024年7月1日起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提高民众科学用药的意识,严防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等第二类精神药品,严格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滥用的风险隐患。
下一步,金水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升辖区药品安全监管效能,严厉打击零售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守牢药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