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宗希小吃店未按规定进行小经营店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结合本案事实,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金市监处(2020)09054号
处罚日期:2020年9月17日
郑州市金水区宗希小吃店未按规定进行小经营店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结合本案事实,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金市监处(2020)09054号
处罚日期: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