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即将来临,粽子作为节令食品进入消费旺季。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水区消费者协会现发布《关于端午节粽子的消费提示》,请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贮存和食用粽子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应从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等;真空包装的,要查看是否漏气涨袋;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粽子,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并注意保存相关消费凭证。
二、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不要过于追求粽叶的颜色。粽叶过度鲜绿,并不代表真实自然。一般情况下,粽叶呈墨绿、黄绿、淡黄颜色均属正常。新鲜粽子、速冻粽子的粽叶应包裹完好,棕体应形状完整,无露米、变形现象,粽线捆扎松紧适度。
三、购买的散装粽子最好是现买现吃,避免粽子变质。吃粽子时若感到有发酸、发苦或馅料口味异常时,千万不要食用。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注意按照标签所示保存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签指示的食用方法加工食用。
四、粽子虽然美味,但不要多食。糯米做成的粽子不易被人体吸收消化,过多食用易造成肠胃负担过重,引起消化不良、胃胀疼;且粽子属于高糖、高热量食物,对于糖尿病、三高、肝胆等疾病的患者一定要适量食用。
五、如发现购买的粽子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遇到消费纠纷,要依法理性维权,保留有效购物凭证,可先行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