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让辖区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特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如下:
一、关注“年货”质量,确保食品安全。要正确选购“年货”,购买食品前要仔细查看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尽量选择新鲜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霉变食品;不采购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或死因不明的禽类、水产品;不购买“无证”摊贩售卖的熟肉、凉拌菜、卤菜等熟食。
二、倡导文明用餐,杜绝食品浪费。各餐饮企业应坚持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认真践行“文明餐桌”,主动提醒顾客合理消费,适量点餐,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主动提供公筷公勺;明码标价,不欺诈顾客;建立并执行顾客投诉制度,认真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防止交叉污染,确保储存条件。供应“年夜饭”的餐馆、食堂等餐饮机构的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必须严格消毒,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生熟交叉污染;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5℃;改刀熟食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个小时。
四、降低疫情影响,增强身体免疫力。为增强免疫力,应合理食用富含优质蛋白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的食物。常见的优质蛋白质有鲈鱼、鸡肉、鸡蛋等;西红柿、苹果等富含维生素;食用动物内脏可以促进铁、锌的摄入。
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食品问题请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可疑食品和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共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