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工作;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上报工作;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地质问题;实施国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标准、规程和规范。
承担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工作;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上报工作;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管理区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地质问题;实施国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标准、规程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