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和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组织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区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开发利用的政策咨询及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市局组织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供应及处置工作;协助市局完成辖区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协助市局完成辖区内土地转让工作;参与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政策;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参与市局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协助市局对辖区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市场交易规则,依法依规对自然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管。